2014年第3号
为进一步转变税收管理方式,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决定对部分文件予以废止。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一批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一批其他全文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一批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第1号第四条第三款废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