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4〕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精神,深入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校舍安全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和省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dafabet888官网:历来高度重视校舍安全保障工作,进入21世纪以来,先后实施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全省校舍安全状况得到显著改善。特别是2009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全面摸清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总体完成国家和省定校舍安全工程规划任务,新建、改扩建一大批幼儿园,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大幅消除,抗震设防能力切实增强,校舍安全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但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还相当繁重,特别是不少中小学校舍尚未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幼儿园校舍基础条件总体偏弱,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立足全局、着眼长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持续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切实加强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水平。
二、抓紧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既定目标任务
各地要按照《dafabet888官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确定的“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全部符合国家抗震设防标准”要求,合理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紧紧围绕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扎实开展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和新建重建,使校舍达到重点类抗震设防标准,切实把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让群众放心的建筑。
(一)编制完善工程规划。坚持不分城乡、不分公办民办、不分学校隶属关系,覆盖本地区从小学到高中阶段所有中小学,在原有工作基础上逐校逐栋核实确定不符合国家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尽快制定完善到2015年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因地因校制宜提出加固改造可行性方案。规划安排要做到“六优先”,即优先加固改造已列入2010年-2012年规划但尚未实施的校舍,优先加固改造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抗震设防烈度七度以上地区的校舍,优先加固改造安全性结论和抗震性结论较差、建设年代较久的校舍,优先加固改造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地区及薄弱学校的校舍,优先加固改造需整体实施或短期内不进行布局调整的校舍,优先加固改造教室、宿舍、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师生密集场所。坚持勤俭节约,能加固的尽量加固,杜绝大拆大建,防止出现豪华铺张、过度超前的现象,同时避免将已作处理、不再使用或不再需要加固改造的校舍(包括原已拆除或封存的D级校舍、已撤并学校校舍和闲置校舍等)列入规划。各地要根据工程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强化目标管理,倒排工作进度,细化工作节点,做到任务到校、责任到人,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确定的全部目标任务。工程规划及年度计划由县级人民政府逐级报送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备案。
(二)足额保障工程资金。按照《dafabet888官网: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6号)要求,认真履行市、县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到2015年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所需资金,逐步化解前一阶段工程建设所产生的债务。省财政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在确定的工程实施期内安排专项资金,根据规划内应加固改造的实际消除面积数,即列入规划的经鉴定不符合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并已实施拆除、加固或重建迁建等消险措施的校舍面积数,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地区给予奖励补助。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民办学校纳入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与公办学校同时规划、同步实施、同等对待。将民办学校校舍安全情况作为办学许可证年审的首要内容,督促民办学校举办者切实承担工程实施主体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但拒不实施加固改造的民办学校依法取消举办者的办学资格。建立激励机制,安排奖补资金,鼓励积极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民办学校,支持有意愿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但确有困难的民办学校。省财政按照规划年度内县级财政实际安排民办学校工程奖补资金的一定比例,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地区给予奖励补助。认真做好农村中小学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积极落实异地新建学校用地指标,确保工程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履行。调度利用教育资源和社会可用资源,保证加固改造学校的周转用房。通过统筹教育部门基建力量等办法,配齐配强各级中小学校舍建管队伍。充分发挥校舍安全工程专家委员会的作用,着力强化技术指导,科学确定工程实施技术路线,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三、加快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各地要综合考虑城镇化建设、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按照“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保障资金、抓好队伍,统筹实施、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覆盖全省城镇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努力形成符合国情省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一)建立年检、预警和处置机制。每年组织1次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后需要鉴定的校舍,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相关鉴定,排查鉴定结果录入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对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1次鉴定;对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每5年进行1次鉴定,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各级教育、公安、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发布安全预警,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区面临自然灾害的危险程度和校舍状况等因素,区分轻重缓急制定相应的消险年度计划,及时组织实施、排除隐患。一旦发现D级危房和其他不能安全使用的校舍,应立即拆除停用或加固改造,做到当年出现的危房当年消除。加强校舍安全信息档案室和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管理系统在年检、监测预警、信息发布、隐患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二)严格项目建设监管制度。认真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标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新建学校,应开展场址地震安全评估排查,确保学校建在地震断裂带避让距离之外;对新建校舍,应满足现行抗震设防标准,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不产生新的遗留问题;对其他加固改造项目,应采用权威机构认定的科学方法,注重使用省工节本、安全高效的隔震减震等新技术,由经招标确定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实施。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依法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使所有项目均处于质量监管受控状态,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抗震设防标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定期组织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建立校舍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竣工后应按要求设置永久性标牌,注明加固、改建或新建校舍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建设时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全封闭施工,确保师生安全。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强化工程造价和质量控制,防控招投标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资金保障办法。坚持“省级统筹、市县为主”,将校舍安全保障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积极落实保障校舍安全所需资金。对市、县人民政府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要统筹整合预算内各类校舍建设资金,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校舍安全,将省下达的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幼儿园校舍安全。对民办、外资和企业事业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举办方负责落实所需资金,当地政府给予支持指导。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对长效机制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应免全免、应减全减”的原则,落实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费用减免优惠政策。
(四)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市、县人民政府是保障本地区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级教育、发展改革、公安消防、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审计、安监、物价、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地要把校舍安全纳入防灾减灾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加强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安全管理培训,健全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应急演练制度,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灾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建立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监督检查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校舍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导致垮塌的,要依法追究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挤占挪用和克扣截留长效机制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玩忽职守影响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