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税规〔2014〕2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2012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