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发〔2013〕16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促进我省信息消费持续快速增长,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信息消费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加快,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激发出巨大的消费需求,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加快促进信息消费,能够有效拉动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调结构的重要举措,对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融合发展的重要阶段,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发展的条件基本成熟,经济、政务、文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蕴藏着巨大的信息消费潜力。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促进信息消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挖掘消费潜力、增强供给能力、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消费环境,着力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新型信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信息消费业态和服务模式创新、电子交易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重大信息化示范和智慧城市群建设等十大工程,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持续快速增长,促进全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二、进一步明确信息消费发展的主要目标
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到2015年,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达到3200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1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带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产业新增产出超过1000亿元,力争把我省建成国内一流的信息消费产业高地。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万亿元,年均增长40%左右,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2800亿元,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超过60%。
信息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到2015年,全省城乡宽带接入能力、智能终端普及率及三网融合业务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总体达到国家一类地区水平,实现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农村宽带速率有效提升,家庭固定宽带普及率达到90%,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兆比特(Mbps),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兆比特(Mbps);移动互联网用户数超过6500万,移动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0%,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130部/百人;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5%,交互式电视普及率达到60%;智慧城市群建设全国领先。
信息消费市场健康活跃。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创新更加活跃,市场竞争秩序规范透明,消费环境安全可信,信息消费示范效应明显,居民信息消费的选择更加丰富,消费意愿进一步增强。企业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公共服务信息需求有效拓展,各类信息消费的需求进一步释放。
三、优化升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
(一)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制订发布“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意见,加快实施“宽带江苏”“无线江苏”“高清江苏”建设工程,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推进南京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统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积极开展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推进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商用。推动移动通信网络演进升级,加强公众移动基站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优化3G网络结构,提升网络质量,统筹集约推进4G网络建设,加快4G网络商用步伐。适度降低电信资费,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提供更广泛的电信普遍服务。加快实施广电网络提升工程,适度超前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大幅提高广电宽带骨干网承载能力,建成城乡一体的数字化、双向化广电网络,推动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移动数字电视试验,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持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统筹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公共信息服务数据中心及政务信息资源中心等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各地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
(二)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发展。鼓励广电、电信运营商及有关企业加大在电信宽带升级、广电双向网络改造、机顶盒产业发展、融合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等领域的投资,深化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大力开拓内容服务、增值服务市场,支持IPTV、互联网电视、云媒体电视、手机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移动多媒体等融合业务应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调发展,建设一批三网融合创新基地和三网融合产业试点示范园区。
四、支持提升信息产品供给能力
(三)组织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坚持高端引领,支持企业集中力量研发通用高端芯片、新一代移动通信、新型显示、基础软件等核心关键技术和新产品。大力支持北斗芯片、终端的研发和产业化,在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等行业组织开展应用示范,加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建成省级北斗位置网服务中心和地基增强系统。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加快物联网技术进步和产业化进程。强化重点集成电路产品的开发应用,突破重点整机系统的关键核心芯片,着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开发高性能集成电路产品,发展高端专用设备、仪器和关键材料,不断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加强智能测控、信息安全等关键软件的开发应用,突破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等关键技术。面向企业信息化需求,开发基于开放标准的嵌入式软件和应用软件,加快工业软件产业化,加强工业控制系统软件的开发应用,提高国产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的政府采购支出比例。围绕曙光计划“410”工程确定的重点领域,组建软件产业技术联盟,加强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实现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融合,抢占技术与产业制高点和价值链高端。
(四)支持智能终端产品高端发展。研发生产基于国产芯片和操作系统的各类智能终端,面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三网融合等领域,加快实施智能终端产业化工程,促进终端、应用与服务一体化发展,通过企业定制、集中采购等方式,加强产销合作,扩大规模运营,着力引导终端消费升级,支持自主品牌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终端研发制造和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实施国家平板显示工程,推动新型显示产业跨越式发展,重点支持高世代液晶显示面板生产线建设,推动液晶电视向智能化、超高清化、三维(3D)化方向发展。实施智能家庭建设计划,支持数字家庭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加快发展集成多屏融合、高清互动和智能控制功能的新型数字家庭系统,推进数字家庭示范应用和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建设。
(五)推进数字内容产业结构升级。加强先进网络文化和信息内容服务建设,大力发展数字设计、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数字音乐、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和服务业态。以网络出版、网络视听、动漫游戏产业为重点,加大对游戏核心技术研发、动漫原创制作的扶持力度,加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建立数字内容生产、集成、传输分发平台,不断丰富信息消费产品内容供给和传播渠道,实施网络文化信息内容建设工程。加强网络文化产业集聚,着力打造一批大型骨干企业,推动多媒体电视、网络电视、数字出版、手机媒体等新型业务发展。
五、培育扩大信息消费需求
(六)促进信息服务业态模式创新。促进制造业企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及信息内容服务企业深化合作、垂直整合。大力推进信息服务商业模式创新,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积极培育、拓展新兴信息服务业态。全面推进广电、通信运营商与三网融合产业链企业深度合作,积极开展融合技术、融合产品、融合业务和合作模式创新。推进北斗导航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支持位置信息服务(LBS)市场拓展。
(七)推动电子交易和商务平台做大做强。实施省级重点电子商务平台培育计划,加快资源积聚,在技术、人才、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重点支持全国知名的江苏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专业支付平台发展壮大,加大对领军型龙头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大对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及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领域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落户江苏。推动电商领域创新创业,着力打造一批竞争优势明显的电子商务企业。鼓励生产制造企业、信息服务企业、通信运营企业、物流服务企业加强合作,拓展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等新技术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利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网络零售平台做大做强,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网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积极组织江苏名特优新产品在省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上展示、销售,不断创新网络营销和服务模式,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加快建设农产品网络市场,支持农民开设网络商店,建立营销网络,提高网上销售农产品的市场份额。
(八)完善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完善智能物流基础设施,集聚、吸引国内主要物流公司建立物流中心,鼓励企业物流中心改造为社会化电商物流平台,推动建设全国物流示范基地。支持建设农村、社区、学校、机关物流快递配送点,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在交通枢纽、物流园区和产业集中区建立仓储物流集散中心,在建设用地、车辆管理、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强网络信任体系和网络支付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电子商务支付体系创新系统,不断提高支付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大力发展移动支付等跨行业业务,推广普及本地化移动支付服务,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支付体系,鼓励商业银行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服务。
(九)推进重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实施省重大信息化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就业社保、公共安全、交通出行、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消费示范平台建设。建立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支持广电、电信企业和互联网、软件企业加强合作,开拓服务领域,参与功能性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运营服务。重点推进教育“三通两平台”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的覆盖学校教育、职业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公共教育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推广远程医疗和健康管理、医疗咨询、预约诊疗服务。构建全省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市政设施地下管网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建设全省统一的民政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完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提升对重要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促进社区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效能。着力推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实现省、市、县“网上村委会”三级平台对接。
(十)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研究制订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推动市政公用、公共服务等企事业单位依法开放信息资源,促进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综合开发利用。动态完善人口、法人、地理、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化应用。加快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及服务平台,引导市、县两级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积极搭建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人才技术、纳税缴费、社会保障、用水用电、节能环保等信息资源,加快建立小微企业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免费沟通制度,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财政奖补、税收返还等政策支持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逐步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和统一运维管理,积极创建政务信息共享国家示范省、市。
(十一)引导企业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两化深度融合培训宣传与推广活动,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提供两化深度融合诊断咨询服务和信息技术深度应用解决方案。鼓励软件企业及各类信息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应用咨询、信息系统实施、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等综合信息服务。开展省两化融合示范区和智慧园区创建,鼓励园区加大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力度,促进区内企业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支持引导企业从传统产品向智能化产品、从传统生产方式向智能化生产方式、从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转型升级,全面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的深入应用、创新应用。鼓励企业采用分期付款、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投资等融资模式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
(十二)加快“智慧城市群”建设。以全省各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统筹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促进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加大智慧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投入,加快实施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水务、智慧国土、智慧物流等重大工程。搭建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和推进工作平台,发挥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和规划的作用。推动城市智能化管控中心和城市管理综合平台建设,加快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广和普及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医疗卫生、城市交通、公共事业、金融支付等方面的一体化应用,建立跨区域互联互通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居民信息服务水平。加强“智慧江苏”门户平台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加大综合门户平台与政府各部门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主动服务模式,不断拓展门户服务功能,面向社会提供各类公益性服务和增值服务。加快构建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体系,着力推进“232畅通网”信息化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和城市公共交通跨行业、跨区域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服务融合。在国务院批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内,统筹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募集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企业债券。研究制订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十三)组织实施“信息下乡”工程。促进宽带网络普遍服务,综合灵活使用有线、无线等宽带技术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全面覆盖,组织各地采用补贴或购买服务方式,向农村用户提供阶段性免费无线宽带接入服务。组织实施苏北和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计划,面向农村开发推广实用的智能信息终端。深化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应用,重点在行政村一级拓展民生信息服务,普及移动互联网服务。不断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强涉农信息资源整合,推动开展涉农信息公益性、增值性开发利用。大力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加快开发面向苏北和农村地区需求的信息服务和农业技术、农产品销售、农民创业等特色信息资源。组织农民用网推广活动,支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农村信息化知识普及宣传和实用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经纪人”。
六、努力营造信息消费良好环境
(十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形成合力,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消费技术产品研发推广、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重大信息化示范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组织实施信息消费促进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市场需求,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信息技术广泛深入应用,促进信息消费持续快速增长。
(十五)推动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设涉及信息消费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涉及信息消费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限度缩小审批范围,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着力消除阻碍信息消费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承接好国家下放的电信资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等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行联合审批和一站式服务。
(十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加大财政对促进信息消费的支持力度,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股权投资、绩效奖励等多种形式,重点支持新型信息消费业态和服务模式创新、重大信息消费平台建设、信息消费领军企业发展、互联网企业创新创业、重大信息化示范工程、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智慧城市群建设、信息下乡惠民等项目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优惠政策,支持信息内容服务、信息增值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企业发展。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扩大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积极推进邮电通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落实国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政策,支持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
(十七)改善企业融资环境。鼓励引导省内有关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互联网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对已上市的互联网企业,给予更多的人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其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转型升级。落实信息服务业创业投资扶持政策,支持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支持互联网小微企业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优先支持互联网小微企业享受创业投资扶持,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互联网小微企业增信融资。
(十八)加强安全保障建设。加强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健全电子认证服务体系,扩大电子证书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以及市政服务等重点领域中的应用范围。制定电子商务信用评价规范,建立互联网网站、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诚信评价机制。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建设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检测和认证,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加强重要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安全监测和等级保护管理,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完善涉密信息系统审查机制。
(十九)严格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法律制度,明确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规范服务商对个人信息收集、存储及使用。依法加强对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的监管,严格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数字版权保护立法,贯彻实施数字内容标准体系。深化开展个人、企业信用征信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商务信用评估。进一步拓宽和健全信息消费维权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二十)构建统计监测体系。建立信息消费统计制度,建立信息消费统计分类指标和标准,开展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工作。加强信息消费运行分析,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统计分析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加强信息消费政策宣传,进一步激发居民的潜在消费需求,增强信息消费信心和消费倾向。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