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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1-06-14 08:38 字体:[ ]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
苏发〔2011〕13号  2011年6月14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江苏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奠定坚实基础,现就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重大意义
        (一)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是推进“三化同步”的客观要求。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和削弱。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这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目前我省正处在工业化中后期和城市化加速期,农业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必须遵循现代化建设规律,坚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尤其要把农业现代化作为“三化同步”的紧迫任务。
        (二)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是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内容。实现“两个率先”,重点和难点在农业农村。没有农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省人民的全面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全省的现代化。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必须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建设以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发挥农业农产品供给、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强化农业在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中的促进作用,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缩小工农、城乡、区域差距,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农业现代化新路子,为经济社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当前,我省农业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压力加大、挑战增强,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以现代装备为基础、现代科技为支撑、现代经营为特征,劳动生产率高、土地产出率高、综合效益高的现代农业体系,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二、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总体要求、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四)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农村经济体制,用现代装备武装农业、现代科技提升农业、现代经营方式推进农业、现代知识培训农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基础设施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着力发展优质粮油、设施园艺、规模畜牧、特色水产、休闲观光农业,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把江苏打造成为全国的优质粮油产业强省、高效设施农业强省、农产品加工流通强省、农业科技创新强省,努力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五)工作思路。从江苏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农业发展“五个转变”,促进农业增长由主要依靠土地、劳动力投入向依靠科技、投资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农业生产由主要依赖自然条件生产向依靠设施的可控生产转变,农业经营由分散的家庭经营向专业的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发展由注重农业的一产向促进农业的一、二、三产协调发展转变,农业功能由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向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并重转变。着力提升农业“五化水平”,围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提升农业规模化水平;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围绕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围绕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提升农业集约化水平;围绕提高农业产业层次,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
        (六)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省农业产出效益、农业科技进步、农业产业经营、农业设施装备、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支持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立农业现代化体系,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800亿元,粮食亩产430公斤,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比重15%,高标准农田比重50%,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78%,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8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5%,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60%,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重60%,农民人均纯收入15000元。
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3250亿元,粮食亩产450公斤,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比重20%,高标准农田比重60%,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85%,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9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70%,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80%,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重80%,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0元。
        三、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七)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健全完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种植面积,促进粮食稳定发展。把依靠科技提高单产作为主攻方向,优化品种结构,推进旱粮改水稻、籼稻改粳稻、直播改机插和高产增效创建的“三改一创建”工作,完善主要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先进适用技术、优质配方肥、高效低残留农药“四主推”制度,加快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促进大面积平衡增产,力争粮食亩产年递增1%。
        (八)突出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重点发展大棚、日光温室等设施,推进高效蔬菜、应时鲜果、食用菌、茶叶、花卉苗木等园艺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畜禽规模养殖,提升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水平。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巩固提高河蟹、虾类、贝类、紫菜等主导品种,推广小龙虾等新品种养殖,积极发展名特优新水产品苗种繁育,加强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改造,提高现代渔业建设水平。
        (九)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市场体系“三大载体”建设,建设粮食产业园区,提高市场竞争力。扶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集聚发展,创新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合作组织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向产前、产后环节合作延伸,实行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形成市有区域性农产品市场、县(市、区)有骨干农产品市场、乡镇有产地市场、基地有田头市场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态,推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场地挂钩、电子商务等营销模式,到2015年全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销售率超过70%。
        (十)加强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档案、用药登记、休药期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实行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强化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省级质检中心为龙头、市级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基层速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到2015年全省认定的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占耕地、水面的比重达到80%。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鼓励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驰名商标和名牌农产品,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扩大品牌农产品生产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
        (十一)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广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废弃物再利用、种养业循环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着力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快推广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以及病虫害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技术。加强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推广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拓宽秸秆利用途径。到2015年,全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加大生态防护林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林种多样、景观优美的绿色生态屏障。
        (十二)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重点发展南京都市观光农业圈、环湖生态观光农业区、丘陵生态观光农业区、沿江观光农业风光带、沿海观光农业风情带、黄河故道田园观光农业带“一圈二区三带”休闲观光农业。扶持培育一批农业产业特色鲜明、乡土文化浓郁、田园风光优美的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和示范村,引导广大农户发展“农家乐”旅游。加强休闲观光农业基地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开发多功能、体验型、创意型的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新格局。
        四、突出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围绕种源农业、生物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信息农业等重点领域,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实施农业种源创新繁育计划,加大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选育力度,加强蔬菜园艺、花卉苗木、畜禽水产等新品种繁育,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种业企业竞争力。实施生物农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建设生物农业研发平台和生产基地。实施设施农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组织开展设施农业种养技术攻关,提高设施农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实施生态农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化使用、农作物立体种养、生态安全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流通技术创新计划,大力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贮藏保鲜物流技术研究攻关,提高农产品加工流通技术水平。实施信息农业技术创新计划,利用物联网技术,开展设施智能生产、精准监测控制、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等技术创新,提高农业智能化管理水平。
        (十四)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推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建设,每年重点推广50项农业重大技术,切实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以农业重大推广计划为龙头,整合农业科技力量,推进重大技术推广全覆盖。实施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挂县强农富民”工程,推进科技与产业、专家与农户对接,促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拓展“送科技下乡、促农民增收”活动服务范围,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十五)强化现代农业人才引进培养。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工程,2020年前引进和培育100个农业科技创新团队、100万持有涉农专业职业教育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现代职业农民,培育10万名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育10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农村经纪人等经营服务人才,发展壮大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人才。创新农业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高端人才境外培训、骨干人才院校培训、职业农民市县培训的分级培训模式。充分发挥涉农职业院校、社区教育学校和农广校优势,加快培育与发展现代农业相适应的职业农民,全面提高农民素质。
        五、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十六)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形成功能齐全、长效管护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全面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灌区改造、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圩区综合治理、小型泵站改造、小农桥改造等水利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强化灌区用水管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深入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建立河道轮浚和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区域供水,全面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十七)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根据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实行统筹规划、集中投入、连片开发、综合治理,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标准,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每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50万亩,提高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农田比重。加快推进丘陵山区、沿海滩涂、黄河故道、高沙土地区和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实施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十八)大力发展农业现代装备。积极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尽快实现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着重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推进设施农业建设,积极发展钢架大棚、日光温室及遮阳网、防虫网等设施栽培,推广微滴灌节水灌溉,提高栽培管理水平。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设施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业设施装备水平。推进畜禽规模养殖,配套建设喂料饮水、环境控制、产品采集、粪污处理、疫病防治和生产监控等机械化自动化设施设备,提升畜禽健康养殖水平。加快发展高效设施渔业,积极推广微孔增氧设施,推进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冷链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销售。推进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气象为农服务水平。
        (十九)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技术融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业。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进村入户,到2015年全省行政村通光缆、自然村通宽带和有线电视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村级信息服务平台,农业信息化服务覆盖率达到90%。加大农业信息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加快传感、通讯、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步伐,大力发展智能农业、精确农业。
        六、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健全基层农技农经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有先进手段、有优良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人员聘用、绩效考评、推广责任、知识更新、多元推广服务“五项制度”,切实履行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到2015年“五有中心”比重提高到90%以上。重视加强村级农技服务,力争3年内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农技人员开展服务。推进基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执业兽医制度,加强乡村兽医队伍管理。强化基层农经综合服务阵地建设,开展农村政策咨询、农民负担监管、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财务资产委托代理等农经综合服务。
        (二十一)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按照“服务专业化、管理标准化、运作市场化”要求,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提高为农服务水平。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农机手等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扩大覆盖范围,实现乡镇专业化服务组织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力争每个行政村都有专业化服务组织。积极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为行业内企业和成员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联合协作,提高整体服务能力。
        (二十二)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面向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开展生产资料供应、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民教育培训等服务,探索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农业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推动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加强为农服务网、“12316”农业服务热线、农家致富手机报等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农产品网上销售。加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和为农服务社建设,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作用。引导支持各类服务组织从单个环节服务向综合性全程服务发展,开展一条龙全程服务。根据农业社会化服务特点,结合农业现代化建设需求,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七、着力强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设
        (二十三)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一体化步伐,有序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城乡空间结构合理布局、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共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全面开展环境整治,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二十四)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新增耕地占用税、新增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用于农业农村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业补贴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现落实。积极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提高扶持成效,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十五)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因地制宜发展劳务合作、富民合作、资金互助合作等其他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提高对农户的覆盖率和带动力,力争全省农户参加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比重每年提高4个百分点。培育省级“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示范带动创建一批市级、县级示范社,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创机制。健全完善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鼓励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加强合作社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党建强社、合作富民。大力发展土地集中型、专业合作型、统一服务型等多种类型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
        (二十六)健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享有国有建设用地平等权益。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二十七)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落实奖励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其金融为农服务主力军作用。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快对全省乡镇“全覆盖”步伐,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开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逐步向高效设施农业产业延伸,加大保费补助力度,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农业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民住宅所有权抵押贷款试点,强化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
八、加强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作为全面贯彻“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一项重大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发展一体化紧密结合起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制定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业现代化工程有力有序推进。建立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目标责任制,将农业现代化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涉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探索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条件下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路子。
        (二十九)强化政策落实。各市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提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协同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三十)开展监测评价。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农业现代化进程不一,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认真做好监测评价工作,准确把握发展进程,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由省统计局、省农业委员会、省委研究室、江苏调查总队会同省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评价考核工作,制订考核细则,每年进行监测公布,确保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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