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省农委关于公布2011年度水稻、
杂交棉花种子销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苏价农〔2011〕78号 2011年3月7日
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局)、农委(农林局、农业局),各相关种子经营企业: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农作物种子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稻、杂交棉花种子供求状况和市场行情,本着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又要兼顾种子经营企业利益的原则,现将2011年省管水稻、杂交棉花种子销售政府指导价格公布如下:
一、常规粳稻种子销售价格
(一)非保护品种,大田用种零售基准价格每公斤6.20元。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二)品种审定超过三年的保护品种,大田用种零售基准价格每公斤6.95元;品种审定不满三年的保护品种,大田用种零售基准价格每公斤7.70元。上浮均不超过25%,下浮不限。
二、杂交籼稻种子销售价格
(一)非保护品种零售基准价格:两系杂交组合每公斤42.00元;三系杂交组合每公斤30.00元。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
(二)品种审定超过三年的保护品种零售基准价格:两系杂交组合每公斤44.00元;三系杂交组合每公斤32.00元。品种审定不满三年的保护品种零售基准价格:两系杂交组合每公斤48.00元;三系杂交组合每公斤36.00元。上浮均不超过25%,下浮不限。
三、杂交棉花种子销售价格
(一)非保护品种零售基准价格每公斤118.00元,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二)保护品种零售基准价格每公斤130.00元。品种审定超过三年的,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品种审定不满三年的,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
(三)罐装包装费用由企业自行消化;转基因费用按实计价。
四、上述各类水稻、杂交棉种销售指导价格为最终到户价;具体品种的价格水平,由企业根据品质和市场需求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自主确定。
五、销往外省的种子价格要主动与销区价格水平相衔接。
六、各级价格、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作物种子价格和质量监管,及时制定出台本地管理的农作物种子销售指导价格,维护种子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种子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