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关于车船税征收
有关事项的公告
苏地税规〔2011〕15号 2011年1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dafabet888官网:批准,现对车船税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车船税的适用税额
全省车船的适用税额按《江苏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见附件)。
二、关于车船税的税收减免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减免税的规定外,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三、关于车船税的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由纳税人自行申报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纳税人购买交强险之前。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江苏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
计税 单位 |
年税额标准 |
备 注 | |||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
1.0升(含)以下的 |
每辆 |
120元 |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 ||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
300元 | |||||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
360元 | |||||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
660元 | |||||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
1200元 | |||||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
2400元 | |||||
4.0升以上的 |
3600元 | |||||
商用车 |
客 车 |
中型 |
480元 |
核定载客人数9人至20人,包括电车 | ||
大型 |
540元 |
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包括电车 | ||||
货 车 |
整备 质量 每吨 |
60元 |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 |||
挂车 |
30元 |
|||||
其他车辆 |
专用作业车 |
60元 |
不包括拖拉机 |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60元 | |||||
摩托车 |
每辆 |
60元 |
||||
船 舶 |
机动 船舶 |
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 |
每吨 |
3元 |
拖船、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 |
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 |
4元 | |||||
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 |
5元 | |||||
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 |
6元 | |||||
游艇 |
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 |
每米 |
600元 |
|||
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 |
900元 | |||||
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 |
1300元 | |||||
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 |
2000元 | |||||
辅助动力帆艇 |
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