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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abet888官网: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29 16:30 字体:[ ]
             dafabet888官网: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78号  2009年12月31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农业委员会,挂省林业局牌子,为dafabet888官网: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dafabet888官网: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省农林厅的职责、原省畜牧兽医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省农业委员会。

  (三)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扶持政策落实的职责,划入省农业委员会。

  (四)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加强引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六)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结构合理。

  (七)加强对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种植业、林业、园艺业、畜牧业、农业资源开发、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省农业产业政策,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制定涉农的财税、价格、信贷、金融保险、进出口、农产品流通等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研究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引导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会计、审计工作。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实施农业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农业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牧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厅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指导、监督省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和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九)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拟订农业科教、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组织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研究提出现代农业发展指标并组织考核,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分析、研判农产品市场行情,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协助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农民技术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dafabet888官网: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农业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牵头协调委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全省农民体育运动。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承办农业农村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意见;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综合处)

  拟订全省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国内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负责综合农业农村经济情况,掌握农村动态;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标;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

  (四)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省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拟订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厅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省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承办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工作;提出扶持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及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五)科技教育处

  拟订农业科教、技术推广发展规划与政策;承担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工作;承担农业科技园区与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相关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及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六)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处

  拟订全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研究提出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势特色产业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七)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参与农村综合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受理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和举报,会同查处侵害农民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农经统计工作。

  (八)农民合作社指导处

  研究提出各类农民合作社及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依法指导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开展合作社发展机制创新研究;指导拟订合作社相关管理制度;指导合作社加强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指导开展合作社辅导培训;协调扶持合作社发展和提供金融服务工作。

  (九)农业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政策建议;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肥料、农药、种子管理工作;发布农情信息,及时掌握阶段性农业生产情况;指导农业抗灾减灾,负责救灾资金、救灾化肥、备荒种子等管理;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全省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十)园艺处(观光农业指导处)

  拟订园艺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园艺业结构调整和重大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园艺业技术标准;负责全省茶树、果树和花卉新品种的认定与审定工作;指导蔬菜、果树、茶树和花卉、食用菌等种子生产的管理工作;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园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建设工作。

  (十一)畜牧兽医局(省饲料工作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牧兽医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种畜禽、牧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与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畜牧兽医行业标准和动物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畜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十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计划、应急预案和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人畜共患病疫情的应急响应,组织扑灭动物疫情;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发布和防控监督;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承担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承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的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拟订并实施农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省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处

  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五)人事处

  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出国人员选派工作;负责农业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和直属单位农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指导全省农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归口管理社团工作。

  审计处 负责直属单位和系统支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指导全省农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农业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40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3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5名;总畜牧兽医师1名;正副处长(主任、局长)48名,其中正处长(主任、局长)18名(含审计处处长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副处长(副主任、副局长)30名。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dafabet888官网:规定,管理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省农业委员会履行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责,由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承担。

  (三)省农业委员会履行的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农民负担调查等职责,由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承担。

  (四)省农业委员会履行的农业行政外事工作、外向型农业发展、农业援外职责,由省农业委员会外事外经办公室承担。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江苏省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林业局,在省农业委员会挂牌。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dafabet888官网: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省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三)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拟订林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推进全省林业改革。

  (三)组织开展全省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丘陵山区综合开发。指导全省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及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四)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批)。

  (五)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省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全省湿地保护工作。

  (六)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指导全省森林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指导全省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

  (七)拟订全省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推广和应用。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

  (八)研究提出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的建议。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全省林业产业工作。

  (九)承办dafabet888官网: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指导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全省林业科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承办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林业改革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省林业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指导全省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三)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全省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理处

  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统计,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批);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森林公安处(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掌握全省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火工作;承担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协调全省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六)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林业产业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省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提出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归口管理林业建设投资计划的申报、审批、下达工作;提出省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负责林业统计工作;指导全省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省林业产业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事项;承担指导林业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5名(含森林公安政法专项编制8名,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兼任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副局长(正处级)3名;正副处长(主任)16名,其中正处长(主任)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9名。

  五、其他事项

  省林业局履行的林木种苗和场圃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和湿地保护职责,分别由省林木种苗管理站、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省湿地保护站)承担。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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