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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9-05-22 14:38 字体:[ ]
            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苏价农〔2009〕78号  2009年3月12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现结合我省农村价格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保持主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

  1. 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保护体系。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应对粮食价格异动应急预案,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适时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保持合理的粮食价格水平。

  2. 健全重要农产品价格抗波动机制。加强粮食、猪肉、棉花、食用油等主要农副产品成本变化及价格走势预测,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完善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加强重要农产品储备购销价格管理,发挥储备的调节作用,调控市场价格。

  3. 建立灵活审慎的价格干预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经营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建立灵活审慎的价格干预机制,积极应对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异动,必要时依法适时适度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促进市场的平稳运行。

  4.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优质优价政策体系。及时了解掌握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水平,完善农产品优质优价的政策体系,拉开优质农产品和普通农产品差价,从价格政策上向优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倾斜,真正实现优质优价,促进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

  二、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努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5. 加强化肥价格调控监管。认真落实化肥生产、流通环节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对化肥生产用电、产量和流向的审核,对化肥生产用电实行先缴后返的补贴办法。继续实行鼓励化肥及其原材料进口、控制出口的政策,保证国内市场供应。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测与预警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动态。

  6. 加强农作物种子价格管理。进一步完善主要农作物种子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政策的导向作用,扶优限劣,合理制定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价格,适当拉开优良品种与普通品种价差,鼓励新品种研发和推广运用,扩大优质农产品的种植规模。

  7. 加强农药价格管理。修订《江苏省农药价格管理办法》,按照省定《管理办法》,市、县定价格水平的要求,认真抓好农药价格管理,合理核定农药价格水平,保持农药价格的基本稳定。

  三、实施积极的价费政策,为农民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8. 加强农民外出务工收费管理。进一步落实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收费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和自主创业,促进农村劳务输出。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管理,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9. 实行农产品加工价费优惠政策。从价费政策上积极支持农民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吸纳当地劳动力,带动更多的农民就业。

  10. 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收费管理。配合农村教育培训工程,进一步规范涉及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收费行为,逐步实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严禁强制农民参加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收费。认真落实对农民的免费培训制度,提高务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外出务工农民的适应力和竞争力。

  四、全面清理规范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1. 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在2008年取消23项和停止征收13项收费的基础上,2009年继续抓好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十一五”期间,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一律不得新增针对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现行的涉农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标准。

  12. 加强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深入开展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调查研究,进一步规范农机作业、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收费行为。农机作业、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认证、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公证鉴证等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由农民自主选择,严禁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严禁以服务为名搭车收费,严禁以“回扣”为手段强行征收。严禁各地、各部门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13. 巩固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认真研究制定新的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按照新的目录,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强化涉农价费公示的动态管理,适时组织涉农公示督查和检查,巩固公示成果。

  五、认真解决农村民生价格问题,加强涉农价费监督管理

  14. 加强农村公用事业收费管理。落实生物质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价格政策,加强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健全计量收费制度,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建设。统筹制定城乡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措施,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收费政策,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服务“清洁水源、清洁村庄、清洁生产”工程建设。

  15. 服务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渠道建设价费扶持政策,做好农村道路施工材料、用工价格成本监审和价格认证工作,降低建设成本。积极开展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的可行性研究,加快推进农村公交化进程,逐步形成城乡公交资源相互衔接、方便快捷的客运网络。

  16. 推进农村广电通信事业发展。研究制定农村用户低于城镇标准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政策,推动农村有线电视的普及。深入开展农村电信资费的调查研究,适时出台农村乡镇电信资费优惠政策,加快农村通信事业发展。

  17. 进一步规范农村教育收费。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减免政策,推进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与政策提醒制度。

  18. 服务农民健康工程建设。制定扶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价费政策,完善农村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控制农村卫生院(所)的药品加价率,规范农村卫生院(室)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控制农村医药费用上涨水平,合理制定农村社区医疗服务价格,减免农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19. 落实农民建房收费优惠政策。完善农村“中心镇”、“中心村”规划区建房收费优惠政策。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服务、垃圾处理收费调研,制定指导性收费政策。认真落实《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对农民集中居住区住房价格监管等问题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居住区物业收费行为。抓好《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低收入家庭政策性保障住房价格与租金管理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探索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农民工宿舍的租金管理办法,制定指导性租金标准,保障农民工居住权益。

  20. 扶持农村养老机构发展。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对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免收绿化费、白蚁防治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县以下建制镇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风景名胜资源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价费政策上,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

  六、加强涉农价格政策研究,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

  21. 积极开展农业补贴政策研究。在抓好现行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与农资综合补贴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的调查研究,探索对促进农业增产增效的奖励性补贴措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2. 加强农产品比价关系的研究。深入开展农产品比价关系方面的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向国家提出调整农产品比价关系的建议,促进优质、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3. 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研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土地流转方面的情况调研,摸清当前农民土地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的现状,分析土地流转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农民土地经营权转包、出租、转让、股份合作等流转过程中的价费政策。

  七、实行农业服务优惠政策,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24. 积极扶持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价费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免收义务植树统筹费、义务植树绿化费、种子质量监督检验费、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费以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照工本费和年检(审)费;减半收取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水资源费、卫生监督防疫防治费、计量器具检定费。实施绿色通道政策,对省级“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运输鲜活农产品及加工品,实行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制度,对持证车辆免收所有普通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减轻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负担。

  25. 积极参与农业龙头企业改革。发挥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农业龙头企业和供销社改革,鼓励农民以劳动、资金和土地等形式参与农业合作组织,为其提供价格政策咨询、价费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服务。

  26. 加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诚信建设。加强对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的价格诚信教育,不断增强工商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农民的价格诚信意识,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

  27. 积极推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经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推进更高层次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取代初级的农业产业经营模式。发展区域特色产业,逐步形成地区产业布局,积极引导农民规模化生产,推动公司、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户的联合,做大做强区域特色经济。

  八、积极推进价格服务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8. 推进“农村价格致富工程”。完善以农村种养大户、加工营销专业户、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价格挂钩服务联系点制度,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增强服务效果。

  29. 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认真落实“价格服务进农户”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努力提高涉农价费公示、农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专项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地方的“农信通”、“农价通”等为农服务信息工程建设,适时为农民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引导农业生产与消费。

  30. 加强涉农价费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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