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比分直播

图片
建议升级浏览器版本到最新版本!
X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决策意见征集

【进行中】篮球比分直播对《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安排,市市场监管委起草了《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送审稿)》,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送审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天津市司法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号,邮编:300191;也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信箱反馈意见,传真:022-83597815,电子邮箱:ssfjlfyc@tj.gov.cn。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

?


天津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20日

草案正文

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送审稿)

?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主体登记】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登记机关】 ?市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和系统建设规范,建设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业务系统。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推送至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相关部门可以获取并使用共享信息。

第五条【京津冀一体化】 ?鼓励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北京市、河北省承担市场主体登记的部门加强协作,提升登记服务效能。

第六条【一照多址】 ?市场主体只能登记一个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本市市场主体在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外有多个符合规定的实际经营场所,可以自主选择在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或者其他实际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多址信息,免于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开展经营活动需要取得批准的除外。

第七条【自由跨区迁移】 ?市场主体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登记信息由迁出地调整至迁入地,迁出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

第八条【同股不同权】 ?公司依法设置特殊股权结构,对其载明表决权差异安排的章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备案。

第九条【歇业便利】 ?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信息共享至相关部门,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业务协同配合。

第十条【异议处理】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公司申请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利害关系人已经就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当不予登记。未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其通过民事诉讼、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申请文书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市场主体登记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规范和示范文本在登记场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网站公示。

第十二条【智能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逐步推行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并提供登记咨询、引导、协助办理等服务。

对不涉及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逐步推行网上登记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核验、智能登记。

第十三条【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市场主体可以自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也可以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场主体可以凭电子营业执照办理有关手续,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登记档案查询】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逐步提供在线服务,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终端等方式依法查询市场主体登记档案提供便利。

第十五条【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渠道】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和其他应当自行公示的信息。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通过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第十六条 【加强信息公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监督检查信息公示工作。

市场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人民法院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市场主体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

(二)人民法院要求办理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变更,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市场主体在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多址信息申报中作出虚假承诺或不实承诺的;

(三)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备案的;

(四)市场主体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纳税申报,且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第十七条【对虚假承诺或不实承诺的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市场主体存在作出虚假承诺或不实承诺申报登记的情形,按照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登记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不予处罚超范围经营】 ?对于市场主体超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处罚,积极引导其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登记确认制】 ?本市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探索推行市场主体登记行政确认制,具体办法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

背景介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范篮球比分直播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市市场监管委起草了《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送审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共10天。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市司法局于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送审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发表意见 退出登陆

姓名
联系电话
意见内容